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袁志会发布时间:2024-03-31浏览次数:10

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我校、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分数线
(满分=100分)

单科分数线
(满分=150分)

总分数

070100

数学

41

62

288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51

77

350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51

77

350


三、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学院联系方式0791-83897747(南昌校区)0794-8258804(抚州校区)

QQ群:

数学      706228837

学科教学(数学)  720246990

学科教学(物理)  828421726

四、复试时间

依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根据生源情况,有序错开复试,分批次分阶段复试,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70100

数学

42

南昌校区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42

抚州校区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42

抚州校区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348-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等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好《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注意:

1.必交的材料有: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学籍(应届毕业生)验证;

 ⑤《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要求实事求是,加盖公章,下载网站https://yjsy.ecut.edu.cn/a1/ba/c456a106938/page.htm

2选交的材料有:

 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特殊的材料(仅限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⑧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享受加分政策或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与我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复试内容

1. 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5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合格者(成绩未达到3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采取口试和笔试等方式,满分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遵循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430日前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东华理工大学理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

所有考生的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1. 调剂系统考生范围

参加网上报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考生。

2. 调剂工作的基本要求

1)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科目要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

5)遴选时优先顺序如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入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在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复试时,若生源充足则采取差额形式进行。

八、录取公示

1.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得出。计算公式为:

1)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0.6 +(复试成绩÷1.8×0.4

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成绩

2.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及格线为108分)。

3.复试结束三天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430前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研究生院网站指定的二维码)

九、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

电话:0791-83897509

邮箱:199860024@ecut.edu.cn